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 –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Fire protection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fine chemical enterprise
GB 51283-2020
主编部分: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20–10–01
2020– 01–16 宣布 2020–10–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由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配合体例而成。
在体例历程中,标准体例组对海内一些(精细)化工(园)区的生产企业进行了深入的视察研究,总结了我国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收了海内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结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厂址选择与工厂总平面安排、工艺系统及生产设施、仓储设施、管道安排、厂(库)房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供暖通风与空气调理、电气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记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卖力治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卖力日常治理事情,由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卖力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历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788号,邮政编码:20024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火灾危险性分类
4 厂址选择与工厂总平面安排
4.1 厂址选择
4.2 工厂总平面安排
4.3 厂内门路
5 工艺系统及生产设施
5.1 一般划定
5.2 反应器
5.3 泵、压缩机
5.4 导热油炉
5.5 生产设施内安排
5.6 污水处理及循环水
5.7 泄压排放
5.8 历程检测及自动控制
6 仓储设施
6.1 一般划定
6.2 可燃液体储罐
6.3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储罐
6.4 可燃液体、液化烃汽车装卸设施
6.5 厂内货仓
7 管道安排
7.1 厂内管线综合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7.3 含可燃液体生产污水管道
8 厂(库)房建筑防火
8.1 厂(库)房耐火品级与构件耐火极限
8.2 厂(库)房高度、层数、面积
8.3 厂(库)房平面安排
8.4 厂(库)房防爆
8.5 厂(库)房宁静疏散
9 消防设施
9.1 一般划定
9.2 企业消防站
9.3 消防给水
9.4 消火栓系统
9.5 自动灭火系统
9.6 灭火器设置
9.7 消防排水
1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理
10.1 供暖系统
10.2 通风与空气调理
10.3 正压通风
10.4 事故通风
10.5 防排烟
11 电气
11.1 消防电源、配电
11.2 变压器和配电柜及电缆敷设
11.3 消防应急照明
11.4 防雷和防静电
1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点此阅读电子版详细文件: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doc